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守则
1、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验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实验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有事按规定办理手续,严禁工作时间脱岗;
4、实验人员和指导教师要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5、指导教师要向学生认真讲授实验操作方法,实验课中严禁随意离开实验室;
6、学生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完成实验并切实注意安全;
7、实验仪器设备及工具的领取和使用要有记录,用后及时归还;
8、不得随意动用仪器设备,实验人员亦无权擅自外借。如需外借,按规定办理;
9、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处理;
10、保持实验室整洁、安全。离开实验室前,应关闭电源、门、窗等,以确保安全。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4、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5、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6、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7、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8、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9、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10、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三)实验室分管领导岗位职责
1、 学院党政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
2、 负责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实践教学、科研实验,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的工作任务;
3、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落实实验任务,检查执行情况;
4、制定实验人员岗位职责和有关规章制度,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5、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
(四)实验人员岗位职责
1、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遵守规章制度;
2、实行坐班制,坚守岗位,履行岗位职责;
3、有事请假,妥善安排工作;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5、维护好所分管的仪器设备,及时排除常见故障;
6、加强档案的管理,确保实验记录完整、规范,保证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帐、卡、物相符;
7、严格物品登记制度、借还制度和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8、积极学习钻研实验技术;
9、协助实验指导教师指导实验;
10、确保实验室安全、卫生。
(五)学生实验守则
1、服从安排,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实验结束后写出实验报告;
3、爱护实验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
4、不准带无盖水杯进入实验室,不准吸烟、吃零食、乱扔杂物;
5、不得在实验室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操作;
6、实验结束后,要正确关机并保持环境整洁;
7、对未按要求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六)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
1、实验室管理人员是实验室第一责任人;
2、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完成实验。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和实验人员要经常进行督察和指导;
4、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下班或下课后应关闭机器、总闸和门窗;
5、实验人员要经常检查电路及配套设施,及时查处安全隐患,严防事故;
6、建立健全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具体措施;
7、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
8、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实验准备制度
1、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有事必须请假;
2、每学期末前一周由实验指导教师提供下学期新开课实验软硬件并会同实验工作人员共同做好预备实验;
3、每次实验结束后,要按照设备故障记录尽快排除故障,确保下次实验的正常进行;
4、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实验教学。
(八)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
2、管理人员应按制度办事,对新进设备验收后建卡报账;
3、定期进行帐、卡、物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
4、仪器设备的借用、注销要例行手续;
5、仪器设备分级管理,落实到人;
6、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九)仪器设备使用及维护保养守则
1、做到防尘、防潮、防震;定期保养、定期检验,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2、制定设备的管理责任制。主要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制定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
3、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仪器设备使用中发现有异常气味、电火花或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5、一般性故障,由实验技术人员检修,特殊故障,经院领导批准后由商家或厂家维修。
(十)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低值耐用品属国家财产,实验室应指定人员认真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2、每一件用品都要建帐,做到出入有记录;
3、定期进行清理核对,避免损坏和丢失;
4、不得随意借给个人使用。本院教师个人因教学需要确需使用,需写出借条,经实验室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5、借用的教师要对所借物品妥善保管,用后按时归还。如有损坏,应负责修理或按一定比例进行赔偿;
6、实验人员对低值耐用品要定期进行维护,保证随时可以在实验中使用。
(十一)仪器设备借用及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仪器设备、工具器材,不得随意借出、转让,更不得随意处理;
2、因教学、科研需要借用仪器设备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经实验室分管领导批准。用后及时归还;
3、外借仪器设备,除实验室分管领导同意外,还需主管院长批准;
4、学生在实验实习中,仪器设备、器材、工具丢失或损坏,按学校相关条例处理。
(十二)实验室档案管理规则
1、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由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及存档工作;
2、工作档案必须保持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和连续性,要注意积累,妥善保管;
3、严格档案借阅手续,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4、上报的档案,需经实验室分管领导审核;
(十三)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实验室资产主要包括教学软件、固定资产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和家俱。它是完成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重要物质保证。
2、实验室资产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实验室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资产管理员)管理,物管员对所管理的实验室资产负责。
3、实验室对新购进的教学软件和资产设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数量和质量(包括附件及资料)的验收,如遇不合格的情况,立即报告资产管理部门,联系换、退、赔等工作。
4、资产设备管理要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妥善安排物资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科学管理器材,并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5、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办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购进,领借用手续,认真及时登记账目。拒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领、借用要求。
6、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严格认真执行。学生初次进行实验操作,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7、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实验前后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工作结束应整理摆放好所用仪器设备。
8、仪器设备应定时进行保养维护,尤其是电子产品要定期加电测试,做好防潮、防霉、防尘工作。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即时进行维修。需送校外修理的报实验室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实验教学工作流程
1、系各教学单位在学期末由教研室提交下一学期教学实验、实训的课程名称,实验、实训项目名称和项目数,在学期末最后一周将实验、实训的教学进度(到教学周)及要求上报到系教学管理部门和实验中心审核,由系上报学校教务处。
2、实验室根据学院教务、教学部门下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书,教学计划进度表和教学日历,执行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3、调、停、加课申请手续。实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确因某些情况需要调动、暂停、增加实验课的,需所在系开具调课通知单,递交实验室分管领导审核。
4、因重大节日、学校活动或其他全校性事务所造成的实验课停课,除教务处要求需要补课外,实验室原则上不接受教师个人补课申请。
5、教学计划外使用实验室。凡教学计划外需要使用实验室的,需填写申请报告,在学期第一周递交实验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6、有关任课老师开学后将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交实验室,实验室根据实验、实训内容的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准备实验。
7、实验课前任课老师到实验室熟悉和准备实验、实训内容,实验课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实验,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指导教师进行实验,保障仪器设备完好,水、电、网络畅通,注意安全和学生的管理,使实验、实训顺利进行。
8、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实验日志记录。
9、学生认真完成实验、实训报告,交任课教师批改作为平时成绩。任课教师将批改后的实验报告和成绩交实验室备份存档。
10、教学计划外项目(教学实践改革项目和开放性实验)的成果、作品、实验报告备份交实验室保管并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