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实际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报表。
2、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验收报告、使用维修记录、分类分户帐及各种凭证;低值品的分户帐及凭证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消耗品及材料的领用记录等。
3、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学院和主管部门下发有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文件;实验室制定的各项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实验室改造情况等资料。
4、实验室经费使用: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消耗、仪器设备维修、条件建设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室、研究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新建实验室应建立工作档案。
2、专职人员、教师,应根据各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有关事项的记录,将有关资料提供给负责工作档案的人员。
3、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并保存在本单位。
4、各单位应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5、实验室工作档案向院内外提供利用。凡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经所在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用后及时归还。